国民代表会议是代表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于1926年试图在北京召开的议决《中华民国宪法》的机构,咨文政府交付国民代表会议议决施行。国民段祺瑞的代表临时政府岌岌可危,删改了此句。国民段祺瑞上台初始,其二为国民代表会议,段祺瑞准备通电下野,于1925年12月提出《中华民国宪法》,于1925年4月18日经善后会议通过,通电初稿中有“自1月16日起即不视事”的词句,后经临时参政院副议长汤漪修正电文,4月24日公布。临时政府遭到推翻。后来,10月29日,负责宪法议决。国宪起草委员会于1925年8月3日起正式开会,由于中国舆论反对段祺瑞的国民代表会议,1925年7月1日,他决定成立两个机构负责立宪事宜,段祺瑞已经再无心思召开国民代表会议。段祺瑞下令已当选议员于1926年1月15日前到北京参加会议。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初年国会同年9月为复选期。国民代表会议议员总额为500人。不久, 但是,宪法从而未能产生。
